为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“人民政协为人民”的工作理念,近日,省政协十三届十五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《政协山东省委员会关于开展委员履职“服务为民”活动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。
根据《意见》要求,省政协组织开展委员履职“服务为民”活动旨在进一步强化委员责任担当,激励委员发挥好“三个作用”。此次活动主要通过专门委员会归口组织、委员联合开展、委员自主开展等方式进行。坚持委员为主,常态化开展以委员“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乡村、进学校,惠民生促发展增共识”为主要内容的“走基层送服务”活动,坚持统一组织和各尽所能相结合、社会所需和委员所长相结合、服务群众和委员履职相结合、务实有为和正面宣传相结合。以开展委员政策理论宣讲活动、委员助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活动、委员社会公益服务活动、委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活动、委员服务基层公共文体活动等为载体,多办民生实事、多解民生难题,增进人民群众福祉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到政协离自己很近、政协委员就在身边。
《意见》明确,委员履职“服务为民”活动将纳入委员履职考核,列入委员履职加分项目“服务为民”专栏。媒体平台对委员履职“服务为民”活动进行宣传报道,充分展现委员履职风采,讲好新时代人民政协故事,向社会传递正能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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